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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蓝狮注册}百科全书根据《海宁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(修订版)》(海政发〔2023〕26号)、《海宁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(修订版)实施细则》(海制高办〔2023〕4号)等文件精神,现对绿康(海宁)胶膜材料有限公司“年产3.2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”生产性设备财政奖励情况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: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5日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可向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,联系电话。
附件:绿康(海宁)胶膜材料有限公司“年产3.2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”生产性设备财政奖励资金公示清单
绿康(海宁)胶膜材料有限公司“年产3.2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”生产性设备财政奖励资金公示清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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